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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校准

CMC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CM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法定的计量器具领域的通用名称。
CMC:“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英文缩写“China Metrology Certification”,意为中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可在其生产的计量器具上标注CMC标志。该标志表明: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具备生产计量器具的能力。
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实行许可证制度,实质上是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是否具有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资格和能力的一种认可,是政府对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的一种法制性的监督管理。它是针对计量器具这种特殊产品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法律约束的管理手段。

标志介绍
1、标志的含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许可证”。 外圈“C”表示“中国”的英文缩写。 内圈“M”表示“计量器具”的英文缩写。 内圈“C”表示“许可证”的英文缩写。
2、标志的规格:“l ”表示外圈“C”缺口处的尺寸,在l前边的数字是l的倍数,表示各处尺寸与缺口处尺寸的相对大小。采用此标志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l放大或缩小。
3、标志的颜色自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备、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有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5年第145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按现有规定执行。专用计量器具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机构拟定,报我局审核后另行公布。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8]49号)执行。
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共计74项 [1] 
2017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 [2]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取消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审批事项。 [3]  自此,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不再需要该许可。